关系性质

添加子女时,需要选择该成员与上一级的真实关系:

亲生

血缘上的亲生子女。这是默认选项。

配偶与前夫/前妻所生子女。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血缘关系,但因婚姻关系成为一家人。

在牒记式家谱中标注为「继子」或「继女」。

抱养、收养的子女。养子女与养父母没有血缘关系,但通过法律程序建立了亲子关系。

在牒记式家谱中标注为「养XX为子」或「养XX为女」。

过继、立嗣的子女。嗣子女从本家族其他分支过继而来,承继香火。

在牒记式家谱中标注为「抚XX为嗣」。

影响说明

关系性质影响家谱的世代计算和展示方式: